,还是书香门第家境优渥。

    和周斯悦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。

    他们之所以会产生交集,还是因为周斯悦刚进入高中的第一场分班考。

    由于当年市内严查假期补课,所以全校统一开学,分班检测考场排不下,只好不同年级交错着坐同桌。

    坐在周斯悦旁边的,就是大名鼎鼎的程遇衡。

    周斯悦走进考场时,程遇衡正靠着墙,和他前座聊天,他身上穿着制式的蓝白校服,却如同鹤立鸡群,和所有人都不一样。

    度过变声期的男生,嗓音已经变得深沉,连笑声也低低的,让人不由自主就紧张起来,电扇在头顶吱呀转动,风恰好拂起他蓬松的额发,带来淡淡皂香。

    周斯悦下意识垂眸,攥紧手里的三角尺,连头的角度都不敢歪一下。

    什么校草,什么学生会主席之类的,这种词汇听上去就和自己无关。

    结果偏偏考最后一场英语时,周斯悦发现自己忘记了带填涂笔。

    她翻找着笔袋,慌得手都在抖,几次看向监考老师,却始终没敢举手求助。

    “跟老师要笔是不合规矩的。”

    她这样想。

    然而下一秒——

    “喏。”

    视野里出现一支2b铅笔。

    拿着笔的手筋骨漂亮,就如同他笃定的语气:“没带填涂笔么,借你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后来隔了半个月周斯悦才知道,高二年级分班考最后一场考的是理综,题目同样极难,程遇衡因为没来得及涂完选择题,考了个历史最低分,要不是班主任力保,差点就被分去平行班。

    明明连对方的脸都没有看清楚,但善意温暖的举动,就这么俘获了情窦初开的少女心。

    周斯悦默默地,悄悄地暗恋了程遇衡两年。

    直到对方高三毕业,准备去外省上大学,她才鼓起勇气写了一封告白信。

    她其实心里知道对方不会有回应。

    毕竟一个是天之骄子万众瞩目,一个只是默默无闻的小学妹。

    倘若没有别的插曲,那么这也只会是个普通的、寻常的、无疾而终的青春暗恋故事。

    但很不幸,告白信在送到程遇衡手里之前,反而先被游略发现了。

    游略又是谁呢?

    程遇衡的同班同学,考试常年倒数的垫底学渣,高考分数连本科线都没过,志愿报无可报而被迫复读。

    由于周斯悦母亲就在游家做钟点工,游母知晓她女儿成绩很好,就特地请了过来给自己儿子补课。

    虽然这姑娘比游略还小一届,但辅导游略这种程度,够够了。

    也因此,游略才有这个机会,趁着周斯悦上厕所的空隙里,从她书包里翻出了她写给程遇衡的情书。

    游略前天刚过完十八岁生日,勉强算成年人。但四肢不勤,五谷不分,说肥宅都抬举了他。

    这家伙平时最爱的活动就是躺在房间地板上喝快乐水看漫画,熬夜打游戏第二天课上昏昏欲睡,然后拖着两百多斤的身体做神枪手梦。

    因为是三代单传,在爷爷奶奶的溺爱下,性格也养得极霸道,自私自利蛮不讲理,根本不知道尊重为何物。

    按照原剧情,他拆了信后,就在周斯悦面前举着情书大声嘲笑,肆无忌惮地践踏着她的自尊心与羞耻心,让本就自卑的十七岁少女无地自容。

    之后一整个暑假,他不仅时不时讥讽她“癞蛤蟆想吃天鹅肉”,还拿公开情书做威胁,指使她做这做那。

    周斯悦好不容易熬过屈辱的假期,以为补课结束终于可以远离对方,却在开学后发现游略插到了自己的班级复读——成为她的后桌。

    噩梦似乎没有休止的时候。

    言语羞辱是常事,开起低端恶俗的黄色玩笑来也毫不避讳,一到大课间就命令她跑腿买零食,和周围的男生哈哈大笑说“她妈就是当保姆的,她最会做这种工作了”。

    拿钢笔戳她,抬脚踹她凳子,用力地抓住她的头发往后拽,只因为自己上课时不小心直起腰遮住了板书。

    周斯悦不擅社交,没有朋友,从小到大的家庭教育一直是逆来顺受,母亲自觉社会地位低,生怕女儿在外面惹麻烦,反反复复教导她要忍耐谦卑。

    所以她感到痛苦,却不得其法。周围的人要么冷漠旁观,要么一起捉弄,她就像一只孤立无援的幼鼠,躲在寒冷阴暗的下水管道中,目之可及,皆是压抑、肮脏、腥臭、绝望。

    可哪怕她觉得自己百般隐忍,甚至到了没有自尊的地步,游略还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