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本书的名字叫《嫖经》它是古代嫖娼界的指南,主要内容为男子嫖妓的原则、方式、技巧以及注意事项。附录上还记载了古今180名名妓的500余首诗词。
有意思的是,《嫖经》认为嫖妓以获得爱心和真情为贵。(初会处色,久会处心)瞧瞧人家明朝嫖客这境界,这得是多少个日夜忙碌的经验结晶啊。
《嫖经》第一条是,(各位回完贴再说吧,哈哈哈哈——那是情欲癫狂的时代,明人已远去。如同那个时代一样,一去,不复返。
于此同时,大量没有多少情节的情色动作小说出现在明朝中叶,《肉蒲团》《浪史》《株林外史》《昭阳艳史》《绣榻外史》《如意君传》《痴婆子传》金瓶梅在这种环境下诞生,此时此刻还有人怀疑作者是意淫么?写到此处,奉劝各位,千万不要笑嘻嘻一味谈论明朝的淫乱,否则夜深人静之时,你会听到数万女鬼在哭诉呢!
这些女人都是明朝的楷模,国家专门出书立传,全国通令嘉奖。数不尽的深闺少女立志向她们学习。
她们是明朝的贞洁烈妇。
了不起吗?很了不起,因为专家教授可以装,贞洁烈妇装不得。
首先看明朝最高规格的节烈,如果某女的丈夫去世,她能毫不犹豫的自杀殉葬,这是烈妇。请注意,是毫不犹豫的,如果你想酝酿两天再死,完了!你等着丢人吧。
其次某少女出门遇到色狼要强暴她,她也要毫不犹豫的自杀。(以身殉节)自杀后就是烈女了吗?不一定。明代开封有个单三姐反抗邻居强暴被杀死了,官府来了先检查她有没有失身,如果失身,她的全家都要蒙受耻辱。幸亏单三姐力气大,色狼没能拉开她的衣服(中衣坚不可解)官府旌表她为烈女。
可见少女能不能成烈女关键是她力气大不大,当然如果强奸犯是个恋尸癖,那只能认倒霉了。
第三这个好蒙事。明朝女人一生要抵制外部的种种诱惑和来自内心的种种欲望。倘若一个妇人逛街看见一帅哥,妇人想:“他好帅啊!”
根据明朝人的规矩,这妇人的贞操已经没了。就这标准放到现在,得去小学找烈女了。(当然明朝的良家妇女是不会上街的)日常生活中的要求更变态了,女人的肌肤不能被别的男人碰触,崇祯年间有个柴氏被劫匪抓住了,劫匪看她长得漂亮,上前抓了下她的手,柴氏立马将手上那块肉咬下来了。(贼污我身)另一劫匪又碰了下她胳膊,柴氏又将胳膊上的那块肉咬了下来。(贼污我肱)类似的情况很多,碰她哪就把哪除掉。因此明朝多有“寡妇断臂”的事发生。最要命的就是身体关键部位有病,根本不治疗,好坏就看天命了。(乳疡不医)女人们做了这么多能得到什么呢,贞节牌坊。每一处贞节牌坊下面不仅埋葬了一个活泼的生命,还埋葬着女人宝贵的青春。
不仅逼着人死,还让人心甘情愿的死,明朝的那些王八蛋是怎么做到的呢?
明太祖朱元璋首功一件。洪武年间他颁布法律,凡是三十岁以前死了老公,五十岁之后不改嫁的女人,国家公开表彰并免除本家差役。(旌表门闾,除免本家差役)这一规定极大地影响了社会风气,当然也有副作用,寡妇们开始虚报年龄,三十五的对外敢称五十五,官府问就说长的少相。
开始只是奖励,到了明英宗就是直接干预了。山西提刑按察司(掌管山西司法与监察的衙门)佥事(正五品)刘翀娶了改嫁三次的寡妇朱氏为妻,也不知让谁给举报了。明英宗立马下令将他逮到京城,破口大骂二人“忘廉耻,配失节妇”、“有玷风宪”并让刘翀回家做老百姓去了。
除了行政干预明朝男人们还有一绝招: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能认个几百字打酱油就行了,识字多了就是祸害。以他们的看法,南宋李清照典型一臭名昭著的女流氓。
字可以不识但是哲学家的思想一定要学,明朝的女人都知道著名理学家程颐的名言,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。”
宋朝程颐这番话是与人闲聊时针对寡妇改嫁说的,他认为女人死了老公不能再嫁,可以饿死,但不能失节。程颐说完这话后,外甥女的丈夫就死了,老程担心姐姐伤心,给外甥女找了个好人家嫁了。程哲学家也就随口一说,后世的傻鸟还就当真了。
其实明朝男人们最信仰的精神领袖朱熹也不主张女人识字,但是对同时代改嫁的李清照他又敬仰万分。(本朝妇人,能文者唯魏夫人及李易安二人)怎一个贱字了得。
古老的明朝,油灯之下男人读《嫖经》女人看《烈女传》悲乎!
狼牙山五烈士所在县明代时有烈妇、烈女400多人,自杀的年龄一般在14——19岁之间,正值青春年少之时。
其实明朝女人只是为满足男人欲望酿制的烈酒,只不过酒性太烈焚烧了她们的生命。-->>
第九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