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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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喂。”

    喂个屁,我没名字?

    丁羡不再理他,迈着大步往前走,不过到底比不过人家腿长,三两下跨到她跟前,一把扯住她的书包给人拽回来。

    丁羡毫无防备,踉跄几步,差点滚进他怀里,不过周斯越反应很快,扶着她的肩膀给她拎正,垂眼睨她:“你又怎么了?做个值日,你就这么不高兴?”

    笨蛋。

    “说话。”周斯越很没耐心,“什么不必要的误会?”

    蠢货。

    还能有什么不必要的误会?

    “我怕同学之间传些不好听的,说我们……”她顿了顿,没有再说下去,看一眼他慢慢把头低下去。

    但她没想到,这话让周斯越沉默了半晌,脸色微冷地看着她,自嘲一笑,说:“行,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少年挎包离去,留了个高大一摇一摆的背影,能看出是有些怒气的,昏黄的夕阳渐渐把少年身影拢的模糊。宽敞的马路,枝干遒劲的老杨树,风雨不倒地屹立在道路两旁。

    他步履沉稳,不疾不徐,一下子走过几颗杨树,明明才没几步,坚韧的背影已经到达路的尽头,一个转身,消失无踪。

    丁羡忽然跟蔫了似的往下蹲,眼泪就这么不争气的夺眶而出,委屈一下子全从心底儿冒了出来。

    喜欢一个人啊。

    可以为他收下一百种委屈;又偏偏容不下他的一种委屈——不喜欢自己。

    她无声地蹲在地上哭,压抑惯了,再悲切也无法像孔莎迪那样发泄似的放声大哭,眼泪在脸上涕泗横流地淌着。

    她没觉得自己哪儿做错了,孔莎迪做事毫无顾忌,她羡慕,但她没办法认同她有些行事风格,这也不妨碍她喜欢她。

    而周斯越呢,她喜欢他,所以她最在乎他的看法,最怕他同情她,施舍她。

    然而,两个在燕三她最喜欢的人,今天都同时跟她闹翻了。

    丁羡那天蹲在地上哭了很久,直到天黑,直到站不起来,双腿哆嗦得跟雨天得了风湿的老寒腿似的,一瘸一拐地往家走。

    一边走,一边抹眼泪。

    伴着幽暗的黄昏,她有一种武当大侠刚跟人比试完,尘啸铁剑踏云归之感。

    只不过,她是差点儿被打死的那个。

    在胡同口的时候,丁羡折身去小卖部买了几张粉色信纸和信封,悄悄塞进书包里,才往家走。

    家里今天异常安静。

    就连平时此刻闹天闹地的丁俊聪都格外安稳地乖乖坐在沙发上,叶婉娴从厨房里端着盘苹果走出来,目光一瞥,见她回来,笑:“回来了?”

    丁羡下意识拉紧的包带,轻嗯一声,低头换鞋。

    叶婉娴把苹果放在餐桌上,伸手去接她的书包,这反常的举动让丁羡本能地往后一缩,叶婉娴笑了下:“怎么了?我帮你把书包拿进去。”说完注意到有点儿不对劲,“你眼睛怎么了?”

    刚哭过,眼睛还有些肿,但不明显。

    丁羡揉了揉,糊弄过去:“刚刚风大,大概进沙子了。”

    叶婉娴点头:“嗯,等会你舅舅要来。”

    舅舅?

    “哪个?”

    叶婉娴笑:“小舅舅。”

    也是,其他几个过来你能是这副嘴脸?

    早年不计划生育的时候,奶奶姥姥辈的人都是能多生就多生,叶婉娴跟丁父这两边兄弟姐妹都不少,但大都一生平平无奇,碌碌无为。

    只有叶家这个小儿子,算是祖坟上冒了青烟。

    叶常青小时候就爱画画,别的小孩子在泥地里摸爬滚打,他就喜欢一个人背着个画袋去山里采风,一坐就是一天;别的小孩儿跟父母讨要点零花去买点甜食,他就把钱省下来去买画笔。

    叶常青除了画,其他成绩都一般,尤其数学,只能考二十分,这辈子也没上过什么正经的大学,高中毕业后就在北京街头帮人画画两块钱一张的速写。

    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庸庸碌碌的过去了。

    结果,在北京画了半年的速写,转机出现了,他遇上了人生第一个贵人,王明义。

    王明义是当时北京各高校的客座教授,在北京参加一场各高校的油画系素描联展赛,王明义那届带的学生资质大不如从前,很多人学画,不再是因为喜欢而学。

    家里有钱,考不上什么正经大学,就随便塞一个绘画专业,或者死心塌地只想成为一名画家,忘了本身画画含义。

    王明义在桥头抽烟看见的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