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总有一些人,天生比别人知道的要多一些,行了,我没有什么问题了,有空帮我做两件好玩的东西,出了事我罩着你。”
“你不想知道更多么?”
“打打杀杀我很擅长,机关术这种东西,一百个我学三十年也是学不会的,来,喝一杯。”
喝完葫芦中的美酒,朱停回青衣第一楼研究机关,吕云澄则是去找公孙兰完成承诺。
至于零零发,吕云澄真的没有见到过,毕竟西门吹雪不秃头,陆小凤脸上没有麻子,花满楼不是干巴瘦的老头儿,叶孤城没见过,但长的肯定不像龟孙子。
方才那些话,很大一部分是在诈朱停。
朱停或许知道,或许不知道,但为了减少麻烦,就当是自己被诈晕了,把一切都和盘托出。
吕云澄问这些,一方面是好奇,另一方面则是——传送令的进度条又涨了一大截。
而且,若是真的涉及到“零零发”,那自己就很可能见到古系四大神功中的“无相神功”了。
有~点~意~思!
……
骄阳如火,把官道两旁的砂石晒得发烫,常漫天脸上的刀疤,也被晒得发出了红光。
常漫天是镇远镖局的副总镖头,凭二十七斤重的巨铁剑,以及敢打敢拼的作风,在江湖上也算颇有名声,绝不在那马行空之下。
寻常的镖,常漫天是不会亲自押送的。
此次的镖是朝廷的,据说是从某个黑道大势力搜出来的赃款,足足有八十万两。
常漫天不敢怠慢,不仅自己亲自押送,还带上了三十个镖师,以及五个伶俐的趟子手。
朝廷的赃款,再加上镇远镖局的“金枪铁剑旗”,江湖中已经很少有人敢惹。
但事情总是这么怪异,越是“按理来说”的事情,越是会发生意外。
就比如现在,一个穿着紫红缎子棉袄,满脸大胡子的男人,端端正正地坐在道路中央绣花。
大胡子就像是个春心萌动的大姑娘,坐在闺房里绣她的嫁衣,十六七辆镖车因他而停下,他竟似完全不知道。
常漫天闯荡江湖三十多年,见过男人绣花,却从没有见过,有人会在这么大的太阳底下,穿着大棉袄绣花。
更让他感到震惊的是,在这穿单衣都汗流浃背的盛夏,这个穿着大棉袄的大胡子,面上却没有一滴汗水。
莫非他的武功已经到了寒暑不侵的境界?
来者不善啊!
“朋友绣的这朵花实在不错,只可惜这里不是绣花的地方。”
“我还会绣别的。”
“绣什么?”
“绣瞎子。”
“瞎子只怕不好绣。”
“瞎子最好绣,只要两针就能绣出个瞎子,七十二针就可以绣出三十六个瞎子。”
“哼!你还准备绣什么?”
“当然是绣八十万两的镖银回去。”
大胡子发出一声不男不女的冷笑,手中绣花针飞速刺出,名满江湖的常漫天,在他手中竟好似小孩子一般,挡不住他半招。
寒光闪烁,大胡子眨眼间出了七十二针,镇远镖局的三十六人尽数成了瞎子。
“我说过,绣瞎子才是最容易的,这不就绣完了?”
大胡子把绣好的牡丹花盖在常漫天脸上,不理哀嚎的众人,打了个呼哨,林中走出十余个人,把镖银快速抬走。
常漫天是老江湖,自知远不是敌手,便安安静静的躺着,想要探听一些情报,随后找人报仇。
可不管是绣花的大胡子,还是搬运银两的人,竟然一句话都没说,只是快速的搬运镖银。
行动之迅速,分工之严密,远非寻常江湖组织可比。
大胡子似乎觉得不过瘾,冷冷的说道:“我知道你在听着,你想探听一些情报,然后找人报复我,那你就去请人吧,请的越多越好。”
话毕,大胡子飞速离去,只留下面如死灰的常漫天。
……
苦瓜大师未必是天下间最好的厨子,做素斋的本事却一定是最厉害的。
据说就算是菩萨嗅到他做的素斋的香气,也会忍不住动心。
这么好吃的素斋,当然不是平平常常就可以吃到的,要想让苦瓜大师下厨,除非来了贵客,而且是他非常高兴的时候。
今天不仅来了贵客,苦瓜大师的心情也很好,选了最好的食材,在厨房里忙的热火朝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