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章 吕云澄日记(4)

十月初二,晴。

    来到这个世界很久了,虽然这个世界不如《武林外传》那么美好,但我还是想要记录一下。

    虽说写日记的都不怎么正经,但我也不是什么正经人,这个习惯一定要好好地保持下去。

    今天终于见到上官金虹了。

    对于这个熊大师笔下的绝世枭雄,我还是佩服的。

    毕竟,换做是我,手握那么多钱,那么大的权力,绝不可能睡石屋子,木板床,而且连个暖床人都没有。

    还有那个荆无命,比姬无命可霸气多了。

    他有一双很独特的眼睛。

    无论谁被这双眼睛瞧了一眼,心里都会觉得很不舒服,很闷,闷得像是要窒息,甚至想呕吐。

    因为那根本不是人的眼睛,也不是野兽的眼睛。

    无论人的眼睛,还是野兽的眼睛,至少都是活的,都有情感,无论是贪婪,是残酷,是狠毒……至少也是种“情感”。

    但这双眼睛却是死的。

    他漠视一切情感,一切生命——甚至他自己的生命!

    能够训练出这样一个人,上官金虹还真是有手段。

    上官金虹是来对付孙天机的,但我在这儿,他就只能退了,然后让荆无命约战阿飞。

    切!

    打就打呗!

    阿飞被林仙儿祸害三年都能最终突破,没有浪费这三年时间,武功自然更强。

    另:晚上抽时间给了孙天机一闷棍,让你丫的胡说!

    十月初三,西风。

    由于我的搞事,沈浪很快便会回来。

    上官金虹必须积累一股无敌的气势,只有权(拳)和势结合在一起,才是真正的权势,才有战胜沈浪的可能。

    为了不让我干扰到荆无命和阿飞的决斗,他引来了郭嵩阳。

    郭嵩阳是一个很纯粹的剑客,不喜欢享受,只喜欢练剑。

    可惜他的天赋一般,再怎么拼命地氪肝,也比不过老天爷赏饭吃的,更比不过我这个开挂的。

    他败了,我赢了。

    上官金虹以为我会杀了他,但这怎么可能呢!

    我从来只杀敌人,不杀可以成为朋友的人。

    这种纯粹的剑客,结交起来最是容易。

    另:孙小红对我敲闷棍的行为表示了不满,我请她吃早饭,并给她买一只炸鸡赔罪,结果她看到炸鸡就吐了。

    唉!

    炸鸡真的是女人的天敌!

    十月初四,大风。

    今天是荆无命和阿飞决斗的日子,我没有去观看,因为上官金虹绝不会允许我去观看。

    笑话,不在场就不能干扰战斗了么。

    只要算计得当,一竹筒豆浆就能抹平荆无命的优势。

    上官金虹为我准备了两手好戏。

    一手好戏是吕凤先,对于这个本家,我没什么好说的,一招送他归西。

    一手好戏是曾经的那些仇人。

    那些人针对我的武功做出训练,机关暗器无所不用,我杀了他们,但这没什么意义。

    因为金钱帮内肯定还有一批这样的人。

    更精良的一批。

    他们会针对这些人身上的伤口,再次进行训练。

    真是期待啊!

    昨晚,传送令再次升级了,让我知道不仅沈浪已经回来,而且李寻欢和林诗音已经旧情复燃一年多了。

    我勒个小李飞刀的,你藏的够深的啊。

    另1:阿飞赢了,荆无命的左手废掉了,不知道他的右手剑什么时候出鞘;

    另2:我和孙小红也修成正果了;

    另3:孙小红看起来落落大方,但在某些事情上还不如无双放得开,培训了一天,战力也才三万字,还需继续努力。

    十月初五,晴。

    刮了好多天大风,天气终于变得晴朗,我的心情也非常的晴朗。

    只不过孙天机一大早就找上门来,用看野猪的眼神看着我。

    看什么看!

    你家的小白菜已经被我拱了,再怎么看也没有意义。

    而且你还平白长了我两辈,想敲你闷棍都不好意思下手,你赚大了啊。

    孙驼子得知沈浪王怜花即将归来,和阿飞一同去了沈家祠堂。

    据说沈浪把朱七七也给带回来了。

    说来也怪,沈浪和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