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不归看着胸口的长剑,苦笑道:“你似乎早就知道我会来偷袭你?”
“当然知道。”
“为什么?我当了很多年乞丐,比真乞丐还像乞丐。”
“因为你只是像乞丐,却不是真乞丐,否则就该明白,乞丐是不可能守在当铺门口的。”
正经的行当中,以开当铺的最没良心。
凡是要典当的,肯定是家里有了急事,需要钱来救急,自然希望当铺能多给点钱。
但当铺赚的就是差价,不管对方多么着急,多么可怜,都必须狠着心压价。
可以事后偷着塞钱,生意上却绝不能松半点口,否则便是坏了规矩,会被附近的同行排斥。
久而久之,当铺的伙计,也就变得“没良心”。
稍微有点经验的乞丐,绝不可能守着当铺讨饭。
胡疯子装扮过乞丐,但毕竟不是真乞丐,随便找了个舒服的墙角靠着睡觉,却露出了致命的破绽。
“多谢解惑,作为报答,我提醒你一句,红颜祸水,万万不可陷进去。”
说罢,胡疯子咽下了最后一口气。
这里就有人要问了,大欢喜女菩萨呢?她就眼睁睁的看着吕云澄和胡疯子斗剑,斗完了剑还有时间逼逼赖赖,不知道偷袭么?
如果大欢喜女菩萨活着,早就已经出手偷袭,或者逃之夭夭。
不巧的是,她死了。
一把剑洞穿了她的咽喉。
那是一把非常非常非常粗糙的剑。
剑身是三尺多长的铁片,既没有剑锋,也没有剑锷,甚至连剑柄都没有,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,就算是剑柄。
阿飞。
只有阿飞才会用这样的剑。
三年过去,他的容貌一如既往的俊朗,他的目光一如既往的清澈,只是他的剑比以前更快,更狠,更准,更绝。
大欢喜女菩萨仅剩的那只眼睛上,闪烁着死不瞑目的绝望。
一直到死,她也不明白,自己怎么会被这样一把粗糙的剑杀死。
大欢喜女菩萨死了,她的那些徒弟不仅没有为她报仇的念头,甚至连一丝悲伤都没有。
很显然,这位女菩萨并非真的有菩萨心肠,活着的时候,也并不讨人欢喜。
大欢喜女菩萨只顾着填鸭一样填满弟子们的肚子,却忘了去照顾她们的心。
她的肥胖是天赋异禀,门人弟子的肥胖是被硬生生喂出来的。
哪个女人不爱美?哪个女人想要被喂成肥猪?
更别说大欢喜女菩萨出身魔教,为人处世也是魔教作风,心狠手辣,刻薄寡恩,喜怒无常,动辄杀人,若非忌惮她的武功,她的徒弟早就反了她了。
吕云澄收起紫薇软剑,笑道:“阿飞,好久不见了。”
阿飞道:“确实很久没见了。”
“你一点都没变,还是喜欢用这样的剑。”
“你也一点都没变,走到哪儿,麻烦就跟到哪儿。”
“天可怜见,每次都是麻烦主动来找我,我是绝对不会去找麻烦的。”
“麻烦现在解决了么?”
“如果我没算错的话,还有一只蝎子、一条毒蛇没有捉出来。”
“剑魔且熄雷霆之怒,我并没有与剑魔为敌的意思。”
这声音急促、低沉,而且还有些嘶哑,但却带着种说不出的魅力。
蓝蝎子缓步走了出来。
蓝蝎子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。
她的腰很细,是标准的水蛇腰,她的腿很长、很直,胸脯丰满而高耸,该瘦的地方她绝不胖,该胖的地方,她也绝不瘦。
她的眼睛长而媚,笑起来的时候,眼睛眯得更细、更长,就像是一条线。
一条可以勾住男人心的线。
如果说孙小红是刚刚成熟的苹果,蓝蝎子就是熟透了的水蜜桃。
面对这样一个美人,很少有人能下得去手,但蓝蝎子明白,如果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,那把杀戮无数的凶剑,一定会洞穿自己的咽喉。
眼前这个彬彬有礼的俊公子,实际上是一个喜怒无常的剑中之魔。
只要惹怒了他,无论男女老少,僧道尼姑,绝不可能手下留情。
嗯。
看来蓝蝎子平日里也很喜欢听人说故事。
吕云澄不会读心术,不知蓝蝎子的想法,否则孙天机走夜路的时候,怕是要挨上几下闷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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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 魔教踪迹,四大天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