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周三十一年。

    永安府焦县常家村。

    暮色中,梅娘看着后院里正赶鸡入圈的儿子,心里愁肠百结,她不知道如何跟儿子开口,但这件事已经不容她再拖了。

    她今年二十五,儿子常顺已经七岁半了,六年前相公去府城院试,途中遭遇滑坡没了人,一同去的同窗没了好几个,别人都找着了,只他生不见人,死不见尸。

    花光了家里的银子请人找,给出的结果是,肯定落到一边的深崖下,好几日了,尸骨肯定是没了的。

    紧接着,本就体弱的公公病没了,婆婆伤心太过,缠绵病榻两年,外面借了一屁股债,人还是没留住。

    这两年,债主们纷纷上门讨要,该卖的都已经卖了,她实在撑不下去了。

    三日前,娘家大嫂来说,娘家不远的万家村里有个人来提亲,人很不错,服了七年兵役回来,父母都走了,兄嫂分了家,如今光身一个人,是个很好的结亲对象,特别是对方愿意接受孩子一起过门。

    娘家大嫂劝她,这样合适的人可不多,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了那个店,上无老人管,下无继子女养,这样的人家才不会为难孩子。

    她动心了。

    不是想嫁人,而是大嫂说,对方愿意给一笔聘金,如果卖了田地,还了债多出的银子还可以给儿子上私学。

    她儿子那么聪明,已经到了开蒙的年纪了,哪怕是用这些银读上两三年,将来也能去镇上当个小帐房,比地里刨食强,何况他亲爹本就是一个读书人。

    不要孩子的人家,她也不会去,七岁的孩子留下能活吗?就是给族亲照顾,人家得了田地,未必会好好照顾你的孩子,所以娘俩死也要死在一起。

    这个儿子人小鬼大,自两三岁起就很有主见,根本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在村里到处玩耍,小小年纪就帮她抬水做家务,没事还会挖蚯蚓养鸡。

    还别说,孩子养了十个鸡,每个月卖鸡蛋的钱基本可以维持娘俩日常的开支,但这些也不够啊,她不是有本事的女子,不敢一个人去集上做生意,也不知道做什么可以赚钱。

    唯一不错的就是厨艺,可这有什么用,一个人没法子撑摊子,也没有本钱开铺子,绣活一般,一个月卖不了几个钱,外债欠了十六两五,这点钱够干什么?

    娘家本就穷,这些年已经拖累他们不少,她实在不忍心再拖累他们,面对着要债的族人,她只能低着头,一遍一遍地小声道,会尽快还的。

    可怎么还?娘儿俩除了基本的生活费用,一年也存不下二两,稍微有个头疼脑热的,更是不剩下什么,这么多银子要还到何时?

    等孩子长大,起码还要十年,这十年怎么过?债如何还?债主可等不及了。

    家里只有几间房,一亩田一亩地,再就是一堆破破烂烂的衣服被子。

    “大顺,你过来,娘有话跟你说。”

    常顺看着娘亲目光有些躲闪,欲语还休,“娘,你可是有话跟我说?”

    梅娘点点头,可话到嘴边却说出口,难道要她跟儿子说,娘想嫁人了,带着你一起改嫁。

    这话她说不出口,村里的寡妇不是她一个,有儿子的基本不会改嫁,就守着儿子过日子,因为改嫁的人,一般都带不走孩子,真的带走了,一个拖油瓶也难有好日子过。

    “没什么,快过来洗手吃饭。”

    小妇人急匆匆去了后厨,家中再难,一日都是三餐,如今正是阳春三月,野菜都出来了,今日的晚餐就是野菜粥。

    桌上就一碗咸菜,几块蒸腊肉,就着这些菜,常顺乖乖地喝着粥,娘亲的手艺很好,简简单单的饭食,进嘴里也不难吃。

    梅娘看着一小口一小口进食的儿子,那种文皱皱的模样像极了他爹,他爹就是那样的一个人,哪怕吃着野菜,也跟吃着山珍海味一样。

    曾经她爱极了他。

    如今人已经没了六年,再多的不舍也被日子磨完了,自己想活下去,儿子想平平安安养大,债务想还清,她就只得嫁人。

    不然她也是愿意守着儿子过一辈子的,等上十年,她就能当上婆婆,含怡弄孙,可惜不行。

    等儿子放下碗,她咬咬牙说话了,“大顺,娘决定改嫁了。”

    常顺只觉得脑子一懵,真的必须走上这一步了吗?

    据他所知,改嫁很少能带儿子过去,就是带过去了,拖油瓶也不好当,何况族长也要脸,常家的男娃带去别姓养,他们会没面子的。

    但他今年才七岁半,一个人根本不能生活,他爹这一支三代单传,祖父没了,父亲也没了,最近的亲戚就是一堂伯,已经隔了三代,看在田地的份上,收是会收的,养却未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