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死老虎?我白日梦了好几天的猛男……

    “现在是清河县的都头。”

    居然还是官面上的人。

    小潘叉手向前彬彬有礼:“叔叔万福。”

    武松再次倒地便拜,父母不在,他视武大郎为父,小潘自然为母了。小潘花容失色,一把扶住:“叔叔请起,这我怎么受的起了。”

    武松将哥哥视若神明哪敢越礼,非要跪拜:“嫂嫂受礼。”

    潘金莲情窦初开,偏舍不得让他跪拜。两人掰扯了许久,最后折中,你给我磕头,我也给你磕头。(原文:都平磕了头起来)三人上了二楼,迎儿端茶上来,大郎出门张罗酒菜。

    两个人的世界。

    大郎一走,小潘的眼睛对武松发动了狂风暴雨般的袭击,上一眼,下一眼,左一眼,右一眼,再上一眼,再下一眼……好家伙,全方位扫描的视觉猥亵。

    武松感觉很别扭,书中写道潘金莲在他眼中,芙蓉(这个真和芙蓉姐姐没关系)面,冰雪肌,身材婀娜,亭亭玉立。又说此时小潘的神色如含蕊的梅花,似开还闭。武松心道,这嫂子真好,对我没有一点恶意,长得天仙一般,看来是哥哥的福分。可惜这眼光太犀利,我怎么就不敢看她呢。

    (原文:武松见妇人十分妖娆,只把头来低着。

    倘若武松知道小潘此刻的想法,他定会惊骇不已。这个已经二十五岁的女人满怀无法言表的喜悦,又带着一点自怜的忧伤。

    忧伤?*妇还能有种调调?那我们去小潘情感天空里逛逛不就知道了。

    十五岁的小潘在给老*狼张大户唱曲,十八岁到二十四岁她正在床上伺候六十岁的张大爷,那是女人一生最美好的光景。(在此我们按古代的虚岁,写武松时我按周岁算的,以后统一按虚岁,与原文保持一致。

    其实她完全可以壮烈的拒绝张老头的无耻要求,然后自尽,或者被张老头天天打个半死,或者被转卖给一个更加变态的穷光蛋,或者被送到妓院。这样可以获得一个贞洁烈女的荣誉称号。是啊,她为什么不这么干呢?答案很简单:傻*啊?

    二十四岁之后,小潘终于脱离小三队伍转正了,转到了武大郎的怀抱。杯具(悲剧)够凑一个茶几了。

    小潘爱武大郎吗?相当于老鼠爱猫的机率吧。

    不爱就离呗。我一定要离婚!小潘问遍了大宋朝的法律,发现满足下面三条之一就可以离婚:1.丈夫受到刑事处分而离乡2.丈夫外出三年不回家大郎是个老实孩子,绝不干这种傻事。

    最后一条更不靠谱:受到丈夫亲属的强*威胁时,可以提出离婚。

    小潘最后认定制定大宋法律的人很*蛋,一切都不可能,她的未来彻底毁了。唯一的出路就是和武大郎正经生活。事实确实如此,自从搬到县西街后,小潘安分了许多。(原文中王婆回忆,自大武大到了县西街,小潘不再出门。)但是小潘没有放弃,她在等待,如果上天还当她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的话,也许还会给她一个机会。终于,在接连3600多天面对张老头那张衰老的脸,又接连390多天忍受武大郎的野兽派造型之后,武松这个身材凛凛,相貌堂堂的纯爷们坐在了她的面前。

    世界原来这么美好,二十五岁的小潘她恋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