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七章 无论过程正义,还是结果正义,先要有正义!(第一更)

br>    陈尧咨拿到书信后,毫不迟疑地将之拆开,看一遍后,冷冷地道:“好胆!好胆!私通庇护这罪恶滔天的乞儿帮贼首,娄氏同样罪大恶极!”

    包拯也得到消息,从刑房来到大堂,位于下首,眼巴巴地等着。

    陈尧咨固然觉得对方有些不拿省试当回事,但对于这位做事踏踏实实的士子,心里也是越来越喜欢的,见状把信件递了过去。

    包拯接了过来,仔细看了一遍,浓眉皱起:“此信写得极为隐晦,难以成为罪证……”

    “再是隐晦,也是罪证!”陈尧咨冷冷地道:“老夫只要证实,没有冤枉他娄氏便可!”

    这封信上的言语,是娄家如今的家主,劝告儿子一定要好好在家中养病,万万不可外出。

    不单是父亲对儿子的关心,还有对未来的安排,家中已经选好了庄园田产,就等他接手,来日做一位员外郎,不再整日在商业上拼搏。

    从证据层面上讲,此物完全无法作为证据,因为娄家五郎完全可以说,这封信是给自己的,但知情者一眼可见,昨天让宅老和护卫匆忙赶回延津家中,今日就匆匆带了这么一封寻常书信来,根本说不通……

    必然是那乞儿帮七爷,真实身份确实是娄彦先,而娄家极少部分人对他如今的处境心知肚明,在发现衙门似乎在调查娄彦先当年的失踪后,害怕他暴露,连累整个家族,所以才传信让他一定要躲在无忧洞里,万万不可外出。

    为了安抚此人,娄氏家主甚至还承诺,要帮这个乞儿帮丐首变成体面的员外,估计双方早就谈判过,以前娄家没答应,现在被逼得不得不退让。

    确定这点,陈尧咨立刻道:“将那两个娄家贼子带上堂来!”

    不多时,两名仆佣被带了上来,年老的宅老一声不吭,年轻的护卫则大呼冤枉:“冤枉!冤枉啊!俺们不是贼,俺们是娄家的人啊,京师的状元楼还是娄家开的!”

    陈尧咨仔细看了看他,就知道这个年轻护卫知晓秘密的可能性不大,摆了摆手,示意衙役将他押到一旁,然后盯住这个老者:“你可有话说?”

    娄老已经有了心理准备,但嘴上还是道:“老奴不知为何被带入衙门,还望青天不要冤枉了无辜!”

    “好一个刁民!好一张利嘴!”陈尧咨怒极反笑:“你们娄家的贼子敢杀我开封府衙的推官,现在竟还信誓旦旦,说不要冤枉了无辜?用刑!”

    宅老脑袋嗡的一下,他还真不知那位小公子杀了开封府衙推官,此时便似魂飞魄散,待得清醒过来,双手已经传来锥心的剧痛,不禁凄厉地惨叫起来:“啊——!!”

    宋朝的基础刑具有:杖、枷、杻、钳、锁,所谓三木之下,即脚铐为桎、手铐为梏、锁即枷,其实是相对温和的刑具,但衍生出来的各种刑讯就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比如掉柴、夹帮、脑箍、超棍。

    此时给这个娄老上的,就是夹帮,有鉴于他年纪大,没有夹在脖子上,而是夹在双手,电视剧里经常用这一招,但那种夹伤只是伤,现在这一场下来,双手就彻底残废了。

    而这仅仅是开始,超棍已经准备在边上,这玩意需要将受刑者反缚跪地,用两根坚木交叉从腰背处固定,行刑的差人在木头的两端用巧劲踩踏,让受刑者整个身体被反复扭曲,那种疼痛深入骨髓,铁打的汉子都撑不住。

    眼见堂上响起凄厉至极的惨叫声,娄家护卫吓得瘫倒在地,两股战战,几乎失禁,站在一侧的包拯则面露不忍,直接道:“陈直阁,他们不是那些乞儿帮的贼子,在还未有铁证的情况下,不该直接用刑!”

    陈尧咨淡淡地道:“那你有办法,让这老贼开口?”

    包拯回答:“此人是忠仆,不辨是非,只知尽忠,恐无法让他开口……”

    陈尧咨哼了一声:“既然知道如此,你还劝阻?退下吧,本府倒不信了,这老贼能扛多久!”

    “这有违于国朝律法,请陈直阁三思!”

    包拯不愿放弃,却很快被带出了大堂,定定在外面站了片刻,已经看不进去案卷,出了府衙,朝着老桥巷而去。

    回到家中,公孙策一看他的模样就有了猜测:“怎的?发生什么事情,让你觉得不痛快了?”

    包拯将娄家仆人的被捕和审讯讲述了一遍。

    公孙策奇道:“陈直阁做的对啊,这种明显有鬼,又死不开口的,不用刑还能如何?”

    包拯正色道:“《宋刑统》有言,察狱之官当‘先察以情,审其辞理,反复案状,参验是非’,如果直接开始刑讯逼供,便是违法,恃考掠者,乃无术也!”

    “在未有实际罪证前,主审官员无论有什么判断,都不该贸然行刑,因为主审官员的判断可能是错的,而行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