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只有两层 ,加上资金和人手都够,所以工程的进度还是很快的。

    不过吧,只是完成了个粗胚,后续还要装修。

    从药材市场到林场那边的路也要扩宽过才行。

    徐清风的这五间店铺,无论是位置,还是地段,都是整个市场最好的。

    处在最显眼的十字路口。

    李秋雨还是很够意思的。

    把黄金铺位都给了自己。

    “你不怕别人说你滥用私权啊?”徐清风笑着问道。

    “这还够不着,现在市场的入驻率,低的很,所有的铺位,只卖出去3成,所以,好地段本就是任挑任选的。”李秋雨耸了耸肩。

    “都还没有建成,就已经卖出3成了,你管这个叫做入驻率低?”徐清风也是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一个新事物,刚出现的时候,接受都是有一个过程的。

    “我能换几个铺位吗?”徐清风对李秋雨说道。

    “清风哥,为什么?”李秋雨不解的问道。

    徐清风告诉李秋雨,不是这几个铺位不够好。

    而是太高调了。

    他不想成为大家热议的存在。

    “这边角落的这几个铺位就不错,交通也挺方便的。”徐清风走到了一个拐角处。

    而且处在通往林场的必经路上。

    “清风哥,既然你不想出风头,那我就给你换了。”李秋雨很快也明白了徐清风的所想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徐清风考虑的比她多多了。

    她只是想把最好的给徐清风,但忽视了这点。

    当局者迷,旁观者清。

    她此刻也觉出了一些不妙来。

    枪打出头鸟,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,她也是知道的。

    “不过还是谢谢你。”徐清风对李秋雨笑了笑。

    两人对视一眼,一切尽在不言中。

    两人行走到了店铺的尽头。

    正打算往回走的时候,就在这时,前方的草地里,突然出现了一只野兔。

    “清风哥,你快看,兔子,好可爱。”

    林场在大山脚下,也是毗邻长白山的,所以有一些小动物闯入林场的范围,很正常。

    除了野兔,还有野鸡野鸭,斑鸠狍子这些等等。

    大部分都是一些小动物。

    像东北虎,黑熊,野猪这些凶猛的野兽也有。

    不过发现了,保卫科都会派人过来予以击退或者击毙。

    “我给你抓来好不好?”徐清风对李秋雨说道。

    “还是不要了,抓它做什么...就这样看着挺好的。”李秋雨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兔兔那么可爱,当然是要抓回家红烧了。”徐清风想起后世的一个梗。

    倒是把李秋雨给整不会了。

    李秋雨愣了一下,旋而莞尔笑了出来:“有道理,兔肉的确是很美味。”

    “对了,我以前养过兔子,小的时候,我妈跟我一起养的,那个时候,养兔子是响应林场的号召,基本上林场所有的职工家里都养的,我也吃过几次,味道好像确实还可以,但我吃的是熏兔肉。”李秋雨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。

    徐清风点了点头,当时的确有这一回事。

    几年前,基本上农村家家户户也养兔子,但就养几只,不过不是为了吃肉,而是为了响应公社的号召

    等兔子长大了,成熟之后,又会把兔子卖给供销社的。

    当时徐清风还小,不知道为啥要养兔子,后面长大了才知道,原来他们家里养的这种兔子是长毛兔,而在当时,兔毛是一种纺织的原材料,价格不便宜,农村养兔子,其实是给国家做贡献。

    还有就是兔毛的经济效益比较高,养兔子赚钱,所以大家都跟风养。

    不过后面纺织厂的原材料不再局限于兔毛,而是选择了价格更为低廉的棉花作为原材料,养殖长毛兔的风口就过去了。

    没有之前那么赚钱,自然也就没有人养兔子了。

    虽然养兔子也可以吃肉,但其实,长毛兔并不是肉兔,长毛兔的肉不怎么好吃。

    这个年代,对吃的不讲究。

    也没有后世那么多五花八门的兔子烹饪方法,兔子肉的做法很单一,而且不舍得放调料。

    很多人印象里会觉得兔子不好吃,肉有一种土腥味。

    像李秋雨吃的熏兔肉,味道还是十分不错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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