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翰发现了另一件事情。
似乎作为约翰,都挺喜欢吃东西的。
比如现在。
约翰娜左手拿着哈密瓜味冰淇淋,正在像是小猫那样舔着。
要是约翰没有记错的话,她刚吃掉了一个鱼生拼盘。
自己有这么贪吃?
一直没有味觉,让约翰都快忘记自己品尝到其他味道的时候了。
等等!
难道这就是自己失去的最爱?
约翰面色一僵。
每一个约翰都会失去最重要的存在。
要是让人知道,自己最重要的是吃东西,恐怕这会让人有些难为情。
约翰将这个事情埋进心底。
“永夜城。”约翰望了眼头顶的永昼,“为什么要这样做?”
“啊?”约翰娜大脑有那么几秒钟宕机。
约翰使用摄神取念,来分辨约翰娜话语的真假。
约翰娜小嘴微张,对啊,为什么要这样做?
生活在这里的人,似乎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。
足够大的土地让人不会去思考前往另一座城市的事情。
永昼和永夜两座城市,像是一面镜子那样映照着彼此。
约翰本来也不在意的,但炼金部和魔药部被分开,让约翰开始起了疑心。
还是说,因为统治者的不合?
约翰议会里,也有分歧?
约翰暂时按下这个问题。
和永昼一样,这里也有一座魔法塔。
而从远处望去,关于魔药部的方形建筑却没有丝毫踪迹。
这是被隐藏了。
永夜城的人已经习惯黑暗。
他们在黑夜出行,路灯下共饮。
有着义肢的人在那里炫耀着自己新的手臂。
比起永昼,这里的人更偏向于未来。
“永昼是过去,永夜是未来。”
约翰大开眼界。
关于人体义肢的安装,还有专门的义体医生。
约翰娜解释道:“似乎这里的约翰都带有一些方面的不同。”
具体的方面,可能是身体上的缺陷。
约翰点点头。
永夜城里的人有一种赛博朋克的风格。
他们的发型就很有那种感觉。
五颜六色的头发,让约翰一度怀疑自己是否会染这些头发。
不过连身体都可以更换的地方,换发色似乎就很平常。
约翰表示都理解。
然后,他就遇到一个沧桑的人。
带着唏嘘的胡茬和那副墨镜。
约翰沉默一会儿,“你说你叫什么?”
“强尼,强尼银手。”银色的左臂,男人戴着墨镜说。
约翰消化了一会儿,终于是接受了还有一个叫做强尼银手的人。
很不巧,在他上学时期,他就取过一个强尼银手的名字。
“欢迎来到了永夜城,我更愿意叫它夜之城。”
强尼银手走在前面,“你该小心一个叫做约翰·康斯坦丁的家伙,连议会也被他坑了。”
“强尼,我们需要你帮个忙。”
强尼银手是约翰娜引荐的。
具体是怎么认识的,大概是网上交友的那些事。⑧①ZW.ćőm
大家都是约翰,基本上也是知根知底。
约翰说:“我在寻找一座方形建筑。”
“哇哦,那恐怕需要很长时间。”强尼银手挑眉说道,“到处都是。”
“它不同,”约翰摆手说道,“它没有门。”
强尼银手顿了顿,“那我大概知道是在哪了。”
强尼银手看了眼约翰,“跟我来。”
约翰娜急忙凑过去,她小声问道:“为什么这里你不可以嗖一声出现了?”
约翰无语道:“你看看周围。”
那些赛博朋克风格的城市建筑,哪一点和巫师之城像了?
幻影移形看似只要一挥魔杖就可以出现。
实际上需要有很多的限制。
比如在未知的地方使用,很可能让你身体出现分体不说,还会传送到奇怪的地方。
约翰可以在永昼城使用,是因为那里几乎和巫师之城没有太大的区别。
作为巫师之城的总设计师,约翰闭着眼睛也能够找到炼金部的位置。
可这里不一样,除了魔法塔外,这里野蛮生长成一个赛博朋克风格。
要找到熟悉的建筑对约翰而言,也是一个挑战。
-->>
第四百三十二章 永昼,永夜